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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工商局:10万余人次列入失信“黑名单”
北京日报 9271 2018-03-06
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发布《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报告》显示,去年本市在商品、合同、广告、商标、网络交易等多个领域,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,为打造安全消费环境提供保障。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日均查询量达160万次,10万余人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“黑名单”,信用约束作用逐步显现。
据介绍,针对消费者、经营者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、重点区域、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,去年工商部门查处了一系列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、要案。全年办结侵犯商标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303件,罚没款6435.34万元;移送司法机关12件,案值539.45万元;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6个。
为了提高消费者满意度,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,去年,工商部门以投诉数量较多的企业为重点,推动建立包括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在内的快速和解机制。截至去年年底,快速和解机制建制企业已达3415家,自行和解消费纠纷45万件,涉及金额1.1亿元、东城区11条特色街区率先实现两项维权制度全覆盖。
在企业信用监管方面,依托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全面整合并公示企业登记信息、监管信息、信用信息等内容,目前信息归集量达到9200余万条,社会公众查询量累计近4亿次,日均查询量达160万次,始终保持在全国前列。“目前,信用信息在办理税务、社保、公积金、小客车指标,处理反恐反贪及国家安全案件,以及进出口、涉税、金融投资、教育机构、煤炭燃气等多层面展开应用。”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截至去年年底,利用信用奖惩手段累计将65家次企业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,将123名法定代表人列为限制出境对象,10万余人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“黑名单”。
根据相关规定,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等十种情形的企业,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,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。